110年5月17日指揮中心加強邊境管制-離岸風電船員符合例外規定離船入境作法
發布日期:110-05-20 上午 08:35
110年5月17日指揮中心宣布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暫緩入境,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除外,有關離岸風電緊急或人道考量申請入境具體做法如下:
一、緊急就醫:因船上人員健康狀況確有緊急需求者,循既有機制由離岸風電專案公司及其承包商指定之船務代理通報相關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交通部航港局及經濟部能源局等),並協助安排上岸就醫,就醫完畢後即須返回原船。
二、人道考量:業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經本局專簽指揮中心同意後,方可離船入境(需於5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