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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
發布日期:111-01-28 下午 05:00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28日
發文字號:經能字第11104600440號

主旨: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第一項。

部 長 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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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_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_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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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2-06-06  瀏覽人次:35,66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