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日
經能字第10004604750號
中華民國102年6月5日 公告修正
經能字第10202609790號
中華民國104年8月19日 公告修正
經能字第10404603950號
主 旨:訂定「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天然氣事業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如附件
。
二、公用天然氣事業應依前項範本,訂定營業章程,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時,應附具相關資料,轉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